大河网

潼关肉夹馍协会对33年小店撤诉

2021-12-13大河网



张师傅的店招牌上“潼关”两个字已去掉

11月25日,大河报报道了张师傅的遭遇。

 大河网·大河报记者李韶萌文图

  本报讯“高兴、开心,在此谢谢大河报记者!”9日晚间,收到洛阳老城区法院有关潼关肉夹馍协会撤诉的告知短信,洛阳六旬小吃店主张师傅,立即给记者发来了致谢信息。

  在涧西区经营了33年小吃店的他,因店招牌上的“潼关”肉夹馍字样被诉,洛阳近60位小吃店主有和他一样的遭遇。张师傅泣泪向大河报·豫视频求助。

  11月24日、25日,大河报以《开了33年的小店因“潼关肉夹馍”要赔3万?洛阳六旬老人欲哭无泪:小店挣的是“救命钱”》为题,在包括大河报官方微信、大河报·豫视频等多平台,报道了张师傅及多位小店店主遭遇。

  此外,据大象新闻、河南电视台、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也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对全国多家招牌中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小吃店发起诉讼,要求商户在招牌中撤销相关字样并赔偿相应费用,如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相应加盟费。

  11月26日,针对河南“逍遥镇胡辣汤”与陕西“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事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官方发布中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11月26日下午5时许,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收到了潼关县委宣传部发来的信息:针对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一事,该协会发布了《给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一封致歉信》,称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将积极妥善处理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

  9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以短信形式告知张师傅,潼关肉夹馍协会撤诉,得知原告潼关肉夹馍协会撤诉,诉讼费由原告承担的结果,张师傅激动地给记者发来致谢信息:“看到这样的结果非常高兴开心,在此谢谢大河报记者。”


编辑:林辉

推荐阅读

精彩评论
加载更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