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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地块启用简易程序!河南征地风险评估新规施行

2026-06-03大河网

大河网讯 土地征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流程制度规范,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征地报批前的‘第一道关口’,也是防范社会风险的‘安全阀’。”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稳评做没做、做得实不实,直接关系到征地项目能否顺利推进,更关系到被征地群众的切身利益。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截图

全链条评估,实现征地事前“全面体检”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政府为征地稳评责任主体,各地可依托主管部门自主开展评估,也可委托资质齐全、信誉优良的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估。针对跨县域连片征地实行分县分项单独评估,杜绝打包简化评估流程。

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杜绝违规转嫁成本,《办法》实行经费保障分类管理,单独选址项目评估费用由建设单位列支,成片批次征地评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实现评估成本不向被征地群众转嫁。

同时,《办法》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核心评估维度,从规划合规、用地规模、资金保障、群众生计等多维度,实现征地事前“全面体检”。

三级风险分级,重大变化必须重新评估

本次新规重点突出了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文件将征地项目划分为高、中、低三档风险,用风险等级约束盲目征地。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指出,评估为高风险等级的,原则上不予征地,需优化方案、化解矛盾压降风险后方可重新报批。单个项目且面积小的项目可采取简易程序,“邻避”类项目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

简易程序虽然便捷,但风险评估不充分的隐患较大,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将群众关注度高、矛盾风险大的“邻避”类项目,如垃圾处理厂、变电站等明确排除在外,确保这些项目必须走普通程序、全面深入评估。

此外,评估结论有效期原则上为两年。因政策调整、项目变化等原因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则应重新开展评估。

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办法》明确,风险评估应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等参加,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重点走访受征地影响较大、反应比较强烈的群体和个人,群众意见采纳情况须写入评估报告。

聚焦群众核心利益,《办法》将民生保障成效作为征地落地的关键考核标准,把土地征收是否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支持,是否能够足额及时落实相关费用等作为征地能否实施落地的关键考核项。

“下一步,我省还将探索建立联通部门多、数据融合强的智能化评估评审系统,通过制度刚性约束,持续规范全省土地征收工作,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何山)

编辑:王晓颖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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