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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法小课堂】退婚等于退彩礼?中牟法官这样说

2023-03-02大河网

大河网讯  作为我国的民间习俗,彩礼制度历史悠久。在传统中,彩礼基本上是男方为迎娶女方,赠送给女方的礼金。亦有因男方入赘而形成的女方赠送给男方礼金的习俗。

然而,订婚时男方给付彩礼之后,女方却悔婚了,这个彩礼还能要回吗?

【基本案情】2022年1月,李某和王某经媒人介绍相识。2022年4月份订婚时,在媒人的见证下,李某向王某交付彩礼125000元。2022年7月份“送好”时,李某再次向王某交付21000元。然而,双方协商好结婚日期后,王某要求先办理结婚仪式,不配合办理结婚登记。之后,王某更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办理结婚登记,并拉黑李某联系方式。

【法院调解】中牟县人民法院法官王云单接到案件后,详细了解了事情的起因、经过。经核实后,确定本案中李某所给付的钱财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支付的礼金。

秉着调解优先的原则,王云单数次联系原告和被告,并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王某退回李某彩礼11万元,王某当庭履行2万元。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官提醒】给付彩礼是我国三书六礼婚姻风俗在现代社会的延续,但婚姻幸福长久的关键绝不在于彩礼价值的高低,而在于两个人能否坦诚相待、相互包容、相濡以沫。婚姻大事非儿戏,需要慎重考虑。我们应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正确婚恋观,引导社会良好风尚。(裴雅俊)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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