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打破女性就业歧视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找工作的相关话题再度引发人们热议。疫情后时代,经济下行压力加剧,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数据,预计今年毕业生将达到1150万左右,加上前三年疫情影响未顺利就业的大学生,累计数据惊人。之前冲上热搜的“孔乙己的长衫”“当代阿Q”“挤爆寺庙”都从侧面映射出年轻人求职的焦虑心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对本就处于就业弱势地位的女性求职者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很多用人单位以“岗位只适合男性”等歧视性招聘条件,通过性别限制了女性就业。部分单位虽然没有在招聘条件中明确写出只招男性,但是在实操过程中,还是有许多女性求职者被“性别是女”所淘汰。应当看到,现实中女性在招聘、晋升中存在一系列难点、痛点,严重影响了女性的进步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大家也对狠刹歧视女性就业歪风、保障女性公平就业权有了更多的期待。
女性最先受到就业寒潮的影响,原因包含自身、家庭、社会、政策等多重因素。首先,作为女性自身生理结构的原因,不适宜从事重体力劳动等工作。其次,受家庭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氛围普遍认为女性应该多为家庭牺牲,企业普遍认为女性工作投入度不够。而三胎政策、延长产假政策的出台,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最终的结果就是单位会尽量避免招录女性求职者。
女性是社会的“半边天”,女性就业歧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破冰行动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构建一个更包容的就业氛围,更友好的职场环境,更平等的待遇和晋升渠道。
加强法治建设,为女性就业保驾护航。早在2019年,人社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为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提出意见。今年来多省更是相继出台政策法规,为女性就业保驾护航。年初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引发网络关注。其中明确,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 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或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4月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探索女性弹性工作新机制。目前,很多国家都制定了反就业歧视法律,但我国目前仍没有一部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这需要我们积极借鉴国外在就业平等方面的一些经验,制定出权利义务明晰、操作性强的专门法律,构建健全的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体系。
社会共同助力,为女性就业减负增效。随着三孩政策的放开,企业招聘歧视女性的问题愈发凸显,针对这一问题,单靠立法并不能完全解决,必须切实考虑用人单位的合理诉求,不能让企业承担所有损失。政府可以通过发放补贴奖励、建立基金、延长男性陪产假等多种方式实现大生育观,将生育成本由社会多方共同承担,以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要为女性提供更多培训资源。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要增设更多适合女性的专业。加强女性数字技能、绿色技能、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值得欣慰的是,各地已开始积极行动为女性就业助力。山西持续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等巾帼建功系列活动,实施妇女创业就业骨干培育项目。十年来,培育女性创业点6000多个,带动44.5万名城乡女性就业。武汉市妇联联合市委统战部、市商务局等单位制订了“宝妈”就业关爱援助计划,通过“宝妈”就业关爱援助签约,为“宝妈”提供时间灵活、地点就近的就业岗位1000个,让宝妈们实现工作带娃两不误。
个人提升能力,为女性就业增光添彩。作为女性就业者也应该夯实自身本领,提升竞争力。我们相信就业歧视一定会改变,但也会以一定形式长期存在,这就需要我们强大自我、勇立潮头,自立自强才是在竞争中纵横捭阖的制胜之道。95岁的女院士叶叔华在世界顶尖科学家论坛上说“如果你想要获得平等,你必须为之奋斗”,鼓励女性打破玻璃天花板。张桂梅说:“每个人需要一个舞台,每个女孩都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发光。”航天员王亚平说:“愿女性在自己的星空采摘最璀璨的星。”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各行各业发光发热,绽放出绚丽夺目的光彩。(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黄 昱)
编辑:赵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