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再就业有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

老年人在夜校上花艺课程 新华社/图
本报全媒体记者 王丹
从中央到地方,一场关于“老”的认知正在加速重塑。
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今年以来,上海、河南等地也密集出台政策为“银发打工人”撑腰。
为何各地纷纷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如何保障这一庞大群体的劳动权益?
权益保障是道“必答题” 制度空白正在被填补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5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3.2亿人,占总人口的23%。其中,超龄劳动者规模达8700万至1.2亿人。
银发族重返职场,权益保障是一道“必答题”。由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他们通常难以与用人单位确立标准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欠薪维权等方面始终处于制度保护的“真空地带”。
顶端新闻曾做过一项大龄农民工现状调查,不少人正面临尴尬处境——有经验、有体力,想继续工作减轻家庭负担,但因年龄问题屡屡被拒,有时不得不谎报年龄,或者降低日薪。
困境之中,制度创新正在破题。
《暂行规定》作为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补齐了现行劳动法律体系的短板:
劳动报酬方面,明确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休息休假方面,要求遵守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和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
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
工伤保障方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等。
从“身份排斥”到“制度兜底”,他们的正当权益,正在一项项条款中被确认。
政策密集落地,折射出深层观念的转变
让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人“老有所为”,已从社会倡议上升为政策共识。
2025年上半年,民政部等1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五五”规划纲要亦提出,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在国家层面立柱架梁的同时,地方层面的精耕细作也全面展开。今年以来,各地立足自身实际,推出了一系列精准务实、各具亮点的实施方案。
重庆推出35条举措,将老年人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开发“适老化”工作岗位,探索超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盘活老年人力资源。
上海28部门联合为有工作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支持退休教师、医生、科技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返聘发挥作用。
河南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职业伤害保险覆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的从业人员。
政策密集落地,折射出深层观念之变。
长久以来,“养老”一词几乎框定了社会对老年群体的全部想象。然而,随着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和健康状况改善,大量退休人员,尤其是60至69岁的低龄老年人,依旧具备充沛的劳动能力和强烈的社会参与意愿。这一现实让社会重新定义“老年人”的内涵——从“被供养者”转向“可开发的资源”。
老年人再就业,三方共赢的选项
老年人再就业,价值远不止于“多一些劳动力”。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吴昭洋认为,对于老年人自身来说,退休后继续工作能持续获得职业成就感和社会认同,避免因生活节奏突变而产生的失落感。
同时,稳定的劳动收入直接减轻了家庭代际赡养的经济压力,也缓解了庞大的养老保障体系的支付负担,让制度运行更加可持续。
此外,长期来看,老年人就业能释放“第二次人口红利”,通过增加自身收入,提升消费能力,从而驱动银发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重效应叠加,让“老有所为”成为个体、家庭、社会三方共赢的选项。
然而,当政策为银发族重返职场铺平道路时,一个随之而来的社会焦虑不容回避:是否会挤压年轻人的就业空间?
事实上,二者并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而是存在结构性差异。银发人才填补的是“经验断层”,年轻人占据的是“成长赛道”。
吴昭洋指出,具体来说,老年人有数十年积淀的经验、判断力与人际网络,倾向于选择稳定性岗位(如顾问咨询、社区服务),为传统产业注入韧性;而年轻人具备敏锐的学习能力和对新事物的快速适应力,偏好富有创造性的工作(如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为新兴领域拓宽边界。
当“老有所为”与“年少有为”在同一个劳动力市场上相向而行时,两股激流汇聚的,是整个社会向上奔涌的力量。
编辑:王晓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