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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助成长法治护航】河声丨漏网之鱼?斩断手机售卖的“黑色链条”

2026-04-22大河网

在手机互联网盛行的当下,本该充满蓬勃朝气的青少年,丰富多彩的青春却被手机屏幕切割成了碎片。

为了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空间,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明确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等,体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直击多项“顽疾”,让直播行业治理迈入制度化轨道,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底线。

家长严控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频率,防止上瘾;学校严禁学生带手机入校,加强教育引导。家校社协同发力,本应织就一张严密的保护网,然而,向未成年人售卖手机的商家却成了这条防线上的“漏网之鱼”。

这些商家在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为了眼前的利益毫无责任感地将手机卖给孩子,他们只看到了交易带来的利润,却对这些手机可能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危害视而不见。当有些学生攒下零用钱购买便宜手机,再将其出租给其他同样受家长管控却有逆反心理的同学时,他们报复性地玩手机,沉湎在网络世界当中,一条危害网络空间生态安全、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黑色产业道路”就此形成。

这绝非简单的商业行为,而是一场对未成年人的“慢性侵蚀”。商家的逐利之举,借助网络对学生产生的吸引力,让这条产业链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孩子因此陷入网络沉迷的泥沼,原本被家长、学校努力管控的风险以更隐蔽的方式扩散开来。他们在课堂上偷偷用租来的手机刷视频、打游戏,学业被彻底荒废。在虚拟世界里接触低俗烂梗、参与非理性打赏,价值观被严重扭曲。甚至可能因这部手机陷入网络诈骗、欺凌的陷阱,身心遭受难以磨灭的伤害。

更令人忧心的是,这条“黑色链条”的影响远不止于个体。当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被卷入其中,学校的教学秩序被打乱,整个学业风气遭到破坏,网络生态被污染,甚至国家未来的人才培养都将面临挑战。商家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却让整个社会为其买单。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漠视,更是对社会未来的伤害。

必须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出租售卖手机的不法商家。国家应当高度重视此类问题,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商家禁止向无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人出租或销售手机。同时应规范手机销售行业的经营准则,与家庭、学校携手共同构建青少年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加强对家长和学生的宣传教育,从思想层面深刻认识网络的利弊,引导青少年健康合理地使用网络。引导家长意识到,管控孩子使用手机并非简单限制使用时长,更要关注孩子是否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手机设备。帮助学生认识到,沉迷网络带来的短暂愉悦,实则牺牲了宝贵的学业、健康的身体和美好的未来。

斩断这条手机售卖的“黑色链条”,补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最后一块拼图。让我们齐心协力,使学生远离网络沉迷的泥沼,切实为青少年营造一片纯净的成长空间,让他们的青春重焕盎然生机与无限活力。(安庆师范大学 俞成敏)

编辑:赵地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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