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公安局新型无人航空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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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辉县市公安局新型无人航空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磋商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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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辉县磋商采购-2025-62 | |||||||||||
| 2、项目名称:辉县市公安局新型无人航空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451,500.00元 | |||||||||||
| 最高限价:451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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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中型侦查无人机、便携单兵无人机、前期预防和支援性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8月01日 至 2025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磋商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 3.方式:磋商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0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磋商供应商注意查看。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辉县市公安局 | |||||||||||
| 地址:辉县市共城大道西段 | |||||||||||
| 联系人:郭琦 | |||||||||||
| 联系方式:1563736386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56号商鼎大厦209、212、216室 | |||||||||||
| 联系人:李小兵 | |||||||||||
| 联系方式:18738372770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小兵 | |||||||||||
| 联系方式:18738372770 | |||||||||||
编辑:林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