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101线(G107)新濮路口至南环路口段道路两侧绿化养护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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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101线(G107)新濮路口至南环路口段道路两侧绿化养护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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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73 |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101线(G107)新濮路口至南环路口段道路两侧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190,600.00元 | |||||||||||||||
| 最高限价:4190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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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概况: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101线(G107)新濮路口至南环路口段道路两侧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5.2、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73 5.3、标段划分:1个标段 5.4、招标范围:省道101线(G107)新濮路口至南环路口段道路两侧绿化养护管理 5.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6、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 5.7、服务期:三年(1095日历天) 5.8、质量要求:合格 5.9、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5.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评标过程中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制。 | |||||||||||||||
|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095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依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预算编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符合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情形。非小微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承诺书,同时确保分包专项工程满足上述比例。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预算编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符合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情形。非小微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承诺书,同时确保分包专项工程满足上述比例。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任务(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项目经理要求:因本项目为公路绿化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连续12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附社保查询方式及账户密码),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且在投标和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和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养护面积在30万平方以上绿化工程类似业绩。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有水车2台。水车载重量8T及以上,且为自有水车,要求提供购买发票、车辆强制保险单扫描件、注册在本单位的行车证、提供在车辆管理所查询本单位所属车辆的信息页并加盖车管所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缴纳的近十二个月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8、提供投标人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9、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复审,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对此项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7月31日 至 2025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3.方式: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与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31日8时00分至2025年8月6日18时00分止。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08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开标厅第四开标室机位(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08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开标厅第四开标室机位(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乡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评标与定标 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进行。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从有效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并出具评标报告;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鼓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 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 地址:新乡市胜利中街298号 | |||||||||||||||
| 联系人:张继承 | |||||||||||||||
| 联系方式:1301760061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新乡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新乡市牧野大道88号达安花园内 | |||||||||||||||
| 联系人:陈曦 | |||||||||||||||
| 联系方式:1783738927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陈曦 | |||||||||||||||
| 联系方式:17837389275 | |||||||||||||||
编辑:林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