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兼职主播 反被索赔20万? 签约“网红”协议后反被诉 法官:MCN在设圈套“割韭菜”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汪璟璟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素人怀揣着“明星梦”“网红梦”,试图跻身网红主播的行列。然而,也有不少MCN公司为这些学生编制了一张网红主播美好前景的“网”。
10月20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简称“大兴法院”)了解到,他们于近日审理了一起涉大学生直播的民事纠纷,案件中,由于某传媒公司未能证明其尽到相应合同义务,法院判决驳回其所有诉讼请求。值得关注的是,该传媒公司与多名大学生短期内进行签约后诉至法院。
案件
签约“网红”协议后反被诉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从大兴法院了解到,此次法院审理的案件发生于某传媒公司和杨某之间。
2023年10月中旬,某传媒公司通过短视频平台私信联系杨某,告知其公司主做美妆宣传,要签约孵化大学生素人网红。
在杨某称其是刚上大学完全不了解这一行后,某传媒公司多次表示不需要付任何费用、不需要进行直播,由公司投入孵化,由公司对视频拍摄、后期剪辑以及账号运营策划全权负责,喜欢就继续做,不喜欢就把账号归还公司,并称“就剩三个名额了,下个月就直接启动了”。
2023年10月底,双方签订“平台公司合作协议”并建立了“一对一运营服务群”,某传媒公司仅发送部分文档文件作为对杨某的培训,在两次拍摄以及投送抖音“DOU+”服务平台后均将费用过万元的转账单据发送至群聊中要求杨某予以确认。
而杨某在过程中发现没有进行任何“服装选款搭配、美妆、视频拍摄、供应链等多方面”的培训,对于聊天中承诺的“艺人生活管理、推广宣传、包装、媒介、策略规划、作品创作及制作、出访和社交活动”等服务也均没有任何履行,拍摄均选择室外免费场地、兼职摄影师,拍摄过程不专业,并且在2023年12月开始要求杨某进行直播,杨某遂拒绝直播并提出解约。
2023年12月某传媒公司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承担多次拍摄费用及律师费用。
法院
驳回该传媒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大兴法院经庭审询问,某传媒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公司旗下存在正常孵化、账号正常进行运营的主播,并与多名大学生短期内进行签约后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平台公司合作协议”,从合同的履行情况来看,在合同签订之后,某传媒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对杨某进行相关“服装选款搭配、美妆、视频拍摄、供应链等多方面”的培训,其仅在微信群中发送几份PDF文档的行为不足以证明其尽到了培训、孵化的相应合同义务。
结合双方协议签订前的沟通,公司多次承诺杨某无需进行直播,并多次表示“喜欢就继续做,不喜欢你就把账号归还给我就行了”,现其主张杨某拒绝直播、主动提出解约系存在违约并要求杨某支付违约金的行为没有依据。
对于其支出的相关费用,一方面其支出的拍摄费用和购买账号(粉丝数143)的费用,并不符合市场一般价格情况,且收款主体方身份不明,而某传媒公司作为一个专业的传媒公司,与长期合作的摄影团队、账号中介团队没有签署合同,明显不符合公司的正常交易习惯。对于购买抖音“DOU+”服务的费用,无法证明其实际支出了该费用以及用于被告的抖音账号引流。因此,驳回某传媒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针对此案,大兴法院的法官表示,很明显,该公司是给签约风险意识淡薄,受利益甚至成名诱惑的大学生设下圈套,并将其视作“割韭菜”的对象。对于要从事直播行业的年轻群体,要理性辨别MCN公司的专业与能力,衡量自己的时间精力以及合同约定,签署合同前要征求身边师长亲友的意见,不可单单听信MCN公司的口头承诺或抱有侥幸心理,最终使自己背负上沉重的违约金,影响自己的未来。
法官也作出提醒,大学生群体决定要与MCN公司进行签约的,应当对MCN公司进行详细透彻的了解,对其业务范围、经营状态以及旗下其他主播的状态进行询问与查询。签署协议时也要仔细查看协议条款,特别注意赏罚条款及违约金条款,有疑问应及时询问,发现合同漏洞应追问,注意保留证据。
编辑:赵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