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

科普中原百家谈丨筑牢森林防火线

2024-05-13大河网

森林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更是维护地球生态平衡的重要基础。森林火灾是危害性很强的八大自然灾害之一,其突发性强、破坏力大,一旦发生将对生态系统、经济发展及人类社会造成巨大损失。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

5月12日是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由河南省科协、河南省林业局主办、大河网承办的科普中原百家谈第三十九期节目就特别邀请到河南省林业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专员、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家姚鹏,为我们科普森林火灾的风险识别。

识别丨世界八大主要自然灾害之一

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危害和损失的,超过一定面积的林火,就称为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被联合国列为世界八大主要自然灾害之一,也是公共突发事件之一。森林火灾不仅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而且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产生极大的危害,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其危害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烧毁森林植被资源、危害野生动物、引起水土流失、造成河流水质下降、引起空气污染、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溯源丨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火源是人为人源

引起森林火灾发生的火源,通常可分为两大类,即天然火源和人为火源。天然火源主要包括雷击火、火山爆发、陨石降落、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发生在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原始林区。人为火源可分为生产性火源、非生产性火源以及故意放火纵火。生产性火源主要包括烧秸秆、燎地边、施工作业跑火、放牧、狩猎等;非生产性火源主要包括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吸烟等。数据显示,我国近5年来,在已查明火因的森林火灾中,由人为原因引发的占97%以上,其中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外吸烟分列前3位。

重点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河南省森林防火紧要期

《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为河南省森林防火紧要期。紧要期内,禁止在林区及其边缘100米范围内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提交包括用火目的、地点、面积以及防火安全措施等内容的用火申请,报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野外用火时,必须做到“五不烧”:(1)未经批准不烧;(2)未开好防火阻隔带不烧;(3)未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4)刮风、高温、干旱天气时不烧;(5)无人看守不烧。

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一级没有危险,林内可燃物不易燃烧,不易蔓延;二级低度危险,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难以蔓延;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较易蔓延;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容易蔓延;五级极度危险,林内的可燃物极易燃烧、极易蔓延。

注意丨森林防火“十不要”

进入林区需遵守森林防火“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内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林区内和林缘地带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等;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7)不要在林区内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在林区内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

避险丨火灾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

火灾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遭遇森林火灾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积极自救,快速避险。

一要利用地形避险。利用附近河流、湖泊、耕地、砂石裸露或植被稀少的区域等有利地形躲避风险。

二要快速转移避险。快速转移到河流、植被稀疏的开阔地带等安全区域避险。转移避险时,一定要先判断风向,要逆风逃生,千万不要顺风逃生。如果风停了或者暂时无风,有可能是风向要发生变化,一定不要大意。

三要卧倒避险。选择河流、小溪、无植被或植被稀少地域及低洼地带,用水浸湿衣物蒙住头部、捂住口鼻,或扒开生土层,两手放在胸前卧倒避险。

四要冲越火线避险。当不具备其他的避险条件时,选择地势相对平坦、火强度相对小、火墙厚度相对薄、火焰高度相对低的地带,用衣物护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进入火烧迹地避险。

追责丨造成森林火灾无论过失或故意均要负法律责任

无论是过失或故意造成森林火灾的都要负法律责任。《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紧要期内在林区及其边缘100米范围内违规野外用火但未造成火灾事故的,由森林防火人员当场责令改正,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的,责令其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并处以损失额的一至三倍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鲁玲/文 范昭 牧堃 杨鑫阳 /视频 魏凯/主持)

编辑:任昱炎  审核 :阎乃川

精彩评论
加载更多
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