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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源头为垃圾“瘦身”?河南这几招教会你

2022-02-24大河网

大河网讯(政务记者 申华)2月24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河南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就如何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新修订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制度探索,单独设置源头减量章节,在第三章进行专门规定。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实行绿色办公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实行绿色办公,优先采购、使用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无纸化办公。鼓励其他非财政供养场所推行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拒绝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和“过度包装”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的产生。鼓励商品生产者以文字、图案等方式,增加便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设计。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采取多种方式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对实践中市民群众网购比较频繁,而包装过度导致城市生活垃圾量增加和资源浪费现象,该条规定提出了针对性的方案。居民群众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和可降解购物袋等。

推行净菜上市、配置果蔬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的管理,推行净菜上市。鼓励新建、既有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规划、标准同步配置果蔬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实现就地减量。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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