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详解丨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都有哪些变化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今天上午在京举行闭幕会。经会议表决,个人信息保护法、监察官法、医师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等多项法律和决定获得通过。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施行,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进行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以来,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优化生育政策,是此次修改的一项主要内容。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相关处分规定,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
在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方面,修正草案规定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在居住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按规定配置母婴设施。(记者 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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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