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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工钱拖欠不还 博爱法院法官释法化解纷争

2024-07-26大河网

大河网讯 “王法官,谢谢您这么快就把我的工钱要回来啦,虽然钱不多,但对我们农村人来说非常需要,谢谢您!”7月24日,家住焦作市博爱县磨头镇某村的李某在接到法院转去的8500元工钱后,便立即打电话告诉审理他案件的法官王云峰,感谢他多次做对方工作,将拖欠的工钱讨要了回来。

据了解,2019年5月至6月份,原告李某为被告王某承包的某村大棚项目提供劳务,原被告双方约定:包工不包料,劳务报酬总价为25000元,工程结束后付款。工程完工后,被告给付15000元,剩余的钱经原告多次讨要,被告于2021年2月11日通过微信转账给付1500元,下欠8500元,原告多次讨要未果,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的劳务报酬。

负责审理劳务报酬纠纷的法官王云峰及审判团队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被告王某取得联系,通知其来到法院进行纠纷处理,并要求其依法支付拖欠原告李某的剩余工钱。

被告来到法院后,针对原告要求支付剩余的工钱其一肚子怨言,称原告施工期间没有按照要求施工,不听指挥等,尤其此次原告将其告上法庭非常恼火,声称没有钱支付原告。

经与原被告多次沟通,王云峰得知双方已互不信任,但并没有多大矛盾。在和被告交流中,王云峰告诉被告,拖欠原告剩余工钱,证据确凿,做生意要讲诚信,如果法院判决后都知道你拖欠工钱,谁还愿意与你做生意,其判决和调解结果是不一样的,最好还是在判决前将拖欠的工钱支付。

 7月24日早上,被告王某给王云峰打电话说自己想了想还是愿意调解,不想以后有麻烦,剩余工钱已经打到法院账户了。当天下午,法院将原告李某的工钱转给了他,于是,出现了上述一幕。(程贵忠)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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