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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瀍河区检察院发出“除陋习 树新风 讲文明 ”倡议书

2024-04-06大河网

大河网讯 清明节是祭奠逝者、缅怀先人的重要传统节日。近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通知》,大力营造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清明的良好氛围,并发出以下倡议:

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从自身做起,自觉摒弃祭祀陋习,积极践行文明祭扫。不在道路、居民区、山林、麦田等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焚香、放炮祭祀,不购买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自觉遵守殡葬服务场所相关规定,不违规用火,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祭扫人数,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不文明祭扫行为,传播文明祭扫理念,让清明祭扫成为缅怀先辈、传递亲情、传承优良家风家训的重要载体。

弘扬新风,绿色祭扫。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绿化美化等专题文明实践活动,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宣传绿色祭扫,倡导采用鲜花祭扫、召开家庭追思会、集体共祭、踏青遥祭、网络祭祀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亲人,寄托哀思。

传承美德,节俭祭扫。树立节俭意识,从简祭扫、理性祭扫,以节俭的方式缅怀亲人。自觉反对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突出厚养薄葬,大力宣传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引导家人对在世老人多尽孝心与关爱,突出缅怀逝者的优秀品质,传承弘扬好家风。

缅怀先烈,牢记历史。在继承祭拜先人传统习俗的同时,不能忘记无数革命先驱抛头颅、洒热血,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今天的繁荣昌盛,可带领家人到革命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等地献花祭扫,缅怀革命先烈,牢记红色历史,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党爱国热情。

党员带头,率先垂范。主动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监督和劝阻不文明祭扫行为;要发挥好文明示范作用,带动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以及乡亲邻居,自觉抵制迷信行为,节俭祭祀。

广大市民朋友们,缅怀先人,在于形更在于心。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绿色、文明、安全的祭祀方式追思先辈、祭奠逝者,用实际行动争做文明祭扫新风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文明祭祀,禁燃禁放

公墓和陵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随地焚烧祭品。不在街道、公园、广场、十字路口等公共场所祭祀,提倡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祀、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等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安全祭祀,错峰祭扫

强化火源管控,禁止在田间、林地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清明节是上坟扫墓的高峰期,建议避开高峰,错开时段,防止车辆拥堵,严防交通事故,提倡骑车、步行或乘坐公交出行祭祀。 

绿色祭祀,摒弃陋习

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不使用塑料花、锡箔纸花等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严禁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摆放、抛撒和焚烧祭祀用品。

 节俭祭扫,厚养薄葬

提倡长辈在世时子女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人过世后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做到丧事从俭、祭祀文明,保持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马海娜)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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